一、考试操作须知
1.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深圳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。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。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,严禁伪造、变造或擅自涂改,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。对于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,可于考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办打印(地址: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一楼招考服务大厅,联系电话:82181999)。
2.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(含临时身份证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,不含电子身份证;军人、港澳和台湾同胞、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)参加考试。
3.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公布的考点信息提前准确查询考试地点,了解到达考点的交通路线,预留到达考点的时间。
4.考生须自行准备考试文具等用品。除2B铅笔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外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。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)、电子计算器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、照相机、涂改液、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。可使用计算器的课程,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。
5.严格按试卷要求作答。答题纸“选择题答题区”须用2B铅笔填涂,其他区域的书写或作答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;必须在答题纸规定答题区域的指定题号处按要求作答;作答时需画表、作图或作辅助线的,可先用铅笔辅助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确认。答题纸不得折叠、污损、弄皱、弄破,不得作任何标记。不按规定作答,答题无效。
6.严禁将试卷、答题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7.开考15分钟后,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,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。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。
二、诚信考试
1.考生要认真阅读《深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》、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第33号令)、《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〉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等有关规定,自觉遵守考场规则,自重自爱,诚信考试。2019年9月3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《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明确自学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,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两高司法解释。
显示全部
收起